一、事项名称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受理单位
赣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三、申请条件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应根据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有关规定,将竣工备案材料报送至项目所在地国防动员部门备案。
四、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
企业需通过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管理系统向项目所在地国防动员部门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备案表》等六项资料。
办理地址:http://111.75.255.76:8085/aplanmis-mall/
(二)线下办理
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9号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专区。
五、申请材料
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支持电子材料上传);
2.建设单位和个人组织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含:人防质量监督书、人防质量监督报告、过滤吸收器合格证)(支持电子材料上传);
3.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实施方案(支持电子材料上传);
4.人防工程竣工图(支持电子材料上传);
5.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和手册(含: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登记备案申请表、人防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书)(支持电子材料上传);
6.多测合一报告(含:地面民用建筑及人防工程面积测量报告)(支持电子材料上传)。
六、承诺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七、工作时间及咨询电话
工 作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咨询电话:0797-8390278; 0797-8220513。
八、结果领取
备案材料齐全的,国防动员部门对人防工程实行告知性备案,出具《履行人防义务证明书》。
九、办理流程图
详见附件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图》。
十、相关申请表单
详见附件2至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