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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书

来源: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1-28 16:33:30访问量:

人防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 (建设单位)

乙方: (管理单位)

为加强 防空地下室在平时使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小区业主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消防安全责任书如下:

乙方在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维护过程中必须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逐级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严格奖惩。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有关规定,将消防安全措施纳入日常管理中,明确防火责任人,防患于未然。

三、乙方要加强防空地下室内消防设施管理,定期对消防设施及器材进行检查、保养。每年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四、乙方要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工作措施,提高单位工作人员发现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

五、乙方应定期组织对人防工程进行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明确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六、乙方须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及甲方的防火检查,对指出的火险隐患必须认真整改落实;

七、乙方按照《赣州市社会消防宣传教育规定》有关要求,制定企业内部消防宣传工作,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并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定期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员工开展消防自防自救培训,年内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不低于70%。

八、发生火灾时乙方应当及时报警,并及时组织力量救助遇险人员,扑救初起火灾,防止火灾蔓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查明火灾原因。

九、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原则上每季度检查一次,乙方应以积极认真的态度接受并配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乙方要主动按时整改纠正,甲方可采取合法措施监督乙方整改纠正。

十、本责任书一经签订,甲乙双方要认真遵守,各负其责,加强配合,按责任要求把消防安全工作做好。

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并以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由赣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查备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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