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国管局组织开展的系列宣传活动
二、市直(驻市)各单位参加市本级组织的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和知识讲座等活动
活动3:“垃圾去哪了”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置设施等科普教育基地参观;
时间:5月23日 8:30-12:00;
地点:赣州市政中心东大门门口(长征大道)集中 ;
活动内容:参观赣州市生活垃圾转运中心、赣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赣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活动4: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讲座;
时间:5月23日 15:00-16:30;
地点:赣州市政中心双子楼二楼会议室;
活动内容: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讲座。
活动5:“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签名寄语活动;
时间:5月23日下午“垃圾分类知识讲座”结束后进行;
地点:赣州市政中心双子楼大厅;
活动内容:市直(驻市)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到现场签名寄语。
三、开展垃圾分类志愿者、主题宣传、市级示范单位创建等活动
活动6: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
时间:5月22日-28日;
参加人员:各县(市、区)、各单位组织所辖(属)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广泛参与;
活动内容:各地、各单位根据实际,组织志愿者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进宾馆酒店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在垃圾投放点引导干部职工或群众分类投放垃圾。
活动7:主题宣传活动;
时间:5月22日-28日;
活动内容:各地各单位自行开展本地、本行业和本单位的主题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宣传周活动主题,积极组织召开报告会、现场会,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竞赛、科普展、主题讲座、作品征集及评选分类达人、举办专题晚会、践行垃圾分类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有关要求:宣传周期间,要充分利用各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广告栏,播放和张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片、宣传画;利用全媒体、融媒体等新闻媒体,报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宣传周期间邀请市主流媒体对各地各单位开展的亮点活动进行系统宣传报道。
活动8:生活垃圾分类市级示范单位创建;
活动时间:5月20日- 7月20日;
参加对象:全市符合遴选条件的单位;
活动内容:通过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市级示范单位,培育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示范、勇争先”。(具体方案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