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赣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市直(驻市)各单位,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节能宣传周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9日,主题是“节能降碳,绿色发展”。8月25日为全国低碳日,主题是“低碳生活,绿建未来”。根据国家、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我市活动安排如下:
一、观看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
(一)时间:8月23日上午9时。
(二)参加人员: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干部职工。
(三)活动内容:国管局联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2021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应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千龙网(中国首都网)全程观看,踊跃参与绿色低碳有奖问答,要注意收集和整理好观看启动仪式的影像资料和参与有奖问答的截图。
二、参与国管局“红色传承 绿色发展”宣教行动和省管局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片“云”展播活动
(一)时间:8月25日上午9时。
(二)参加人员: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干部职工。
(三)活动内容:国管局会同浙江省、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以“继承发扬勤俭节约传统 积极践行绿水青山理念”为主题组织开展云党课,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应组织干部职工收看,要注意收集和整理好观看云党课的影像资料。
国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作了绿色低碳主题系列公益宣传片,省管局制作了“十三五”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片,并推出“限塑”、“节水”、“节粮”等主题宣传片。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特别是博物馆、科技馆等大型场馆。要利用单位网站和公共区域显示屏等宣传终端资源,在宣传周期间循环播放宣传片,面向社会公众传播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三、参与省管局“云”竞答活动
(一)时间:8月23日-8月29日。
(二)参加人员: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干部职工。
(三)活动内容:省管局围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垃圾分类、限塑、反对食品浪费、节约型机关建设、节水、碳达峰碳中和”七大主题开展“云”竞答活动。宣传周期间,干部职工每天可完成一个主题的答题活动,答对即可抽奖并点亮一枚低碳徽章,完成七大主题答题的点亮全部微章并生成“低碳达人”证书,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应组织干部职工踊跃参与,并收集和整理好参与“云”竞答活动生成的“低碳达人”证书截图,获得“低碳达人”证书的人数应达到本单位在编在岗人数(以省系统6月份数据为准)的十分之一。
四、开展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
(一)时间:8月24日8:40-12:00。
(二)地点:赣州市政中心双子楼大厅。
(三)参加人员:市直(驻市)各单位干部职工。
(四)活动内容:各单位收集在办公场所、家庭产生的废弃电子产品和有害垃圾(常见有害垃圾为硒鼓、墨盒、手机电池和废灯管),统一带到活动地点,与现场承办企业开展兑换礼品活动。要注意索取并保存好物品回收确认单。考虑疫情因素,活动分两批进行。市政中心院内单位参加活动时间为8:40-10:40,市政中心院外单位参加活动时间为10:40-12:00。各县(市、区)要参照开展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
五、开展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
(一)时间:8月23日-9月30日。
(二)参加人员:市直(驻市)各单位干部职工。
(三)活动内容:各单位根据实际,组织本单位志愿者深入社区或乡村振兴帮扶点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在本单位或社区垃圾投放点引导干部职工或群众分类投放垃圾。各县(市、区)要参照开展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
六、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主题知识讲座活动
(一)时间:8月26日9:00-12:00。
(二)地点:市政中心双子楼二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市直(驻市)各单位、市属医院、学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人员。
(四)活动内容:由市发改委、市社联联合举办,邀请专家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主题知识讲座。每个单位需安排1人参加,并于8月20日前填报参会人员表单,表单链接:https://f.wps.cn/w/cFnE9VuC/。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活动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七、开展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和日常节能工作督查
(一)时间:8月23日-9月30日。
(二)督查对象:市直(驻市)各单位。
(三)督查方式:由市公节办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随机检查市直(驻市)各单位日常节能工作情况。
(四)督查内容:①垃圾分类:垃圾分类设置配备情况,垃圾分类投放情况等;②制止餐饮浪费:食堂宣传氛围布置情况,是否存在餐饮浪费情况;③用电用水情况:是否光照充足条件下开灯,是否按要求使用空调,是否存在“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④其它情况:空调、电脑、打印机等用能设备能耗等级;纸张是否双面打印和其它绿色办公要求执行落实情况。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重点宣传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展示“十三五”经验成效,突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节约型机关创建、反对食品浪费等重点内容。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综合运用多种媒体手段,丰富拓展宣传载体,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积极营造崇尚节俭、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请各地区、各部门将节能宣传周活动有关资料和新闻稿件于8月31日前发送至市公节办邮箱(gzsjnb@qq.com)。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已纳入2021年公共机构节能考核。
赣州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