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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民防工程

来源: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4-17 09:03:59访问量:

国外民防工程

来源: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完善的民防工程是一个国家提高生存能力和保存战争实力的重要手段。当今世界,几乎所有国家都将民防工程建设视为本国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给予高度重视。

起源:“炸”出来的民防意识

国外民防工程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与空袭长期斗争相互推动发展的过程。民防萌芽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当时,随着飞机技术性能的提高,特别是轰炸机的出现,空袭后方城市、工业区、交通枢纽成为敌对双方经常性的战斗行动,“要地防空”便应运而生。最早组织要地防空的是英国。在德国空军的不断轰炸下,为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英国在伦敦建立了独立的防空指挥机构和专门的防空部队,并在市区实行灯火管制、构筑防空洞、疏散居民、建立空袭警报系统等。这些消极防空措施,称得上是民防的萌芽,而被飞机轰?逼出来的防空洞则成了国外民防工程当之无愧的“始祖”。

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的20年间,特别是自1930年以后,随着军事航空工业和技术的迅猛发展,轰炸机的数量急剧增加,空袭威胁明显增大,欧洲许多国家相继建立“城市防空体系”,民防工程也因此得到了迅速发展。当时英国各重要城市、掩蔽所、防毒室比比皆是,基本上人人有洞可藏。法国则大力构筑掩蔽所,仅巴黎就构筑了2万个,可容纳170万人,约占巴黎人口的2/3。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由于双方都把削弱或保护战争潜力作为赢得战争胜利的重要手段,空袭的规模和范围达到了空前程度。因此,参战各国更加注重城市防空的基础设施尤其是民防工程建设,以有效地保护居民和经济目标,减少空袭造成的损失。整个二战中,英国本土落弹7万余吨,伤亡仅14.7万人,大大低于第一次世界大战。而德国在战前就构筑了大量防护工程,因而德国虽然从1941年开始即遭到美英两国的战略轰炸,但直到1944年,其军火生产还在稳步上升。即使是遭到原子弹袭击的日本长崎,搬进坑道内的造船厂和鱼雷车间,不仅没有人员伤亡,而且照常开工。

冷战结束后,民防工程的地位作用不仅没有降低,反而随着高新武器装备在战争中的大量运用,显得更加重要。海湾战争中,伊拉克的巴格达和巴士拉等大中城市,正是由于建成了数量较多、标准较高的防护工程,才在多国部队42天的狂轰滥炸中,保证了较低的军民伤亡率。科索沃战争中,弱小的南联盟,面对以美国为首的强大北约长达78天的高强度轰炸,仍然保存了85%以上的军事实力,不能说与其平时构筑的大量的民防工程不无关系。它充分说明,对付现代高技术空袭,民防工程仍然是主要的、基本的防护手段。

坚固:在于平时的投入

国外不少专家在分析民防工程的发展历史后认为:花在民防工程计划上的费用具有很高的价值。因民防工程具有防空抗灾双重功能。因此,不少国家投入较多资金用于民防工程建设。前苏联每年用于民防工程建设的投资为50-60亿美元,截至其解体前总投资超过2000亿美元。美国的民防工程投资每年约10多亿美元,近几年仍在不断增加。英国、芬兰等国家的年度民防工程经费预算也都在1亿美元以上。

有了充足的经费作保障,国外民防工程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普遍发展较快,一些国家人均占有防护工事甚至达到了4平方米以上。在具体做法上,各国则各有所长。

美国民防建设的重点是修建掩蔽设施。可以说,美国的地下军事设施是世界上最先进的。例如,在核战情况下指挥北美方面战争的斜阳岭指挥所,坑道贯穿花岗石山体的一半,成为一个庞大的人造地下宫。在1.8公顷面积的地下城中,共建有15栋三层的钢筋混凝土建筑物。其中还设有一所医院和一座水库,并储备有30天的给养。这项工程堪称是世界上最大、最好和最坚固的核防护设施之一。此外美国还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因地制宜地建设民防工程。对全国的地下建筑、天然洞穴以及住宅的地下室进行全面调查,以确定它们做为防护工事使用的可行性。二是鼓励私人建造简易掩蔽部。对那些在建设工业企业和居民住宅过程中附带构筑地下掩蔽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并在财政上给予部分支持。三是制定法律、法规,为民防工程建设提供法律保障。1996年至1999年,克林顿总统专门签发了《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等多项总统行政命令。这些措施极大地刺激了美国民防工程的建设。其结果是,建成了大约60万个基本适用的掩蔽部,城市中75 %的建筑物都有地下室,总面积达6亿5千平方米。


南联盟由于长期受战争威胁,且国土面积较小,经不起战争的长时间消耗,因而对民防工程建设的重视程度不亚于军队建设。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南以 “像100年不打仗那样进行建设,像明天就打仗那样进行准备“的态度,在全国修建了大量坚固的民防工程。如深埋地下30米以上、装有先进电子设备、掩体可抗 3000度高温的首脑指挥工程;有4英尺厚的砼防护层、2英尺厚的钢筋砼防爆门、用以掩蔽飞机和导弹的防护工程;城市地下四通八达的道路网和商业街等。这些工程内生活设施齐全,密闭性能良好,儿童甚至可以在外面漫天的轰炸中安然入睡。这次南联盟面对北约的空袭断然解除宵禁和灯火管制以显示其不屈的决心,从一个侧面也说明了他们对自己防护工程的自信。

瑞典是北欧唯一没有参加北约的一个中立国家,采取“武装中立“政策已达 170年之久,长期处于和平环境之中。但瑞典却从来没有放弃过增强国家整体防御力量的努力,它将民防与军事防御、心理防御、经济防御等同作为其总体防御的重要组成部分。瑞典认为,从缩短隐蔽需要的时间和尽量减少损失的角度看,数量多、规模小的掩藏部,比数量少、规模大的掩蔽部理想。至今,全国已建有民防地下掩蔽所6.6万多处,600多万床位,可容纳700万人,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 85%。目前,瑞典仍以每年5.5亿瑞典克朗的资金用来修建掩蔽部,使掩蔽部的数量以每年15-20万个的速度增加。

建设:寓于平战结合之中

民防工程建设通常耗资巨大,维护保养任务繁重。为在保证民防工程总数量的增加的前提下尽量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各国普遍采取了“平战结合“的建设方针,使民防工程最大限度发挥社会和经济效益。除少数专用的军事设施外,大多数国家的民防工程都是平战两用的,战时作为掩蔽部,平时为生产、生活服务。

日本政府认为在未来战争中城市防空最理想的方法是实现地下化,建设地下城市。因此,日本通过国土开发计划和城市建设计划,采取平战结合的方法,大量构筑地下街、地铁、地下停车场以及地下发电厂、地下油库等地下工程。其中,地下街已经成为日本城市建设的一个突出特点。日本地下街的建设是由政府作出规划,通过招商由私人公司本着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进行投资建设,政府给予优惠政策或低息贷款。目前在全国20多个大中城市建有100多条地下街,总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尤其是东京、大阪、名古屋、京都等大城市发展最快。如东京地下街遍布全城,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地下街就有17条,其中东京火车站前的八重洲地下街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为便于管理,日本较大型的地下街都设置有地下救护中心监控室,通过闭路电视监视系统,温感、烟感报警系统,燃气报警和通讯系统等,对地下活动掌握得一清二楚,一旦发生意外,能及时进行处置。

德国历史上经历过许多战争,并且二战后东、西德长期对峙,所以对民防工程的“平战结合“功能考虑得比较周全。就一般私人住宅防空设施来说,除具备 “三防“功能外,其他功能亦很齐全。为防坍塌,在设计和建造上要求民防设施具有较好的稳定性,横向跨度不能太大,而且两侧要留有出口。再如为防火灾,建造材料特别是门窗必须用防火材料。还有对地下室空气过滤要求非常严格,各种紧急出口通道设计比较合理。对于公共防空设施则要求更高。波恩市的一所地下医院,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设有460张床位,编制126名医务人员。该医院完全按战时需求设计和建造。消毒间、手术室、病房、婴儿室、饮水处理站、污水泵站、空气净化室、制冷设备房间、电力机房、物资仓库等各种医疗救护和勤务保障设备一应俱全,并且具备“三防“功能。像这样的地下医院德国共有92所,其中还有几所拥有上千张床位。它平时能部分接治病人,战时能在接到命令后的 24小时内全部投入使用。


起源:“炸”出来的民防意识

国外民防工程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与空袭长期斗争相互推动发展的过程。民防萌芽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当时,随着飞机技术性能的提高,特别是轰炸机的出现,空袭后方城市、工业区、交通枢纽成为敌对双方经常性的战斗行动,“要地防空”便应运而生。最早组织要地防空的是英国。在德国空军的不断轰炸下,为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英国在伦敦建立了独立的防空指挥机构和专门的防空部队,并在市区实行灯火管制、构筑防空洞、疏散居民、建立空袭警报系统等。这些消极防空措施,称得上是民防的萌芽,而被飞机轰?逼出来的防空洞则成了国外民防工程当之无愧的“始祖”。

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的20年间,特别是自1930年以后,随着军事航空工业和技术的迅猛发展,轰炸机的数量急剧增加,空袭威胁明显增大,欧洲许多国家相继建立“城市防空体系”,民防工程也因此得到了迅速发展。当时英国各重要城市、掩蔽所、防毒室比比皆是,基本上人人有洞可藏。法国则大力构筑掩蔽所,仅巴黎就构筑了2万个,可容纳170万人,约占巴黎人口的2/3。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由于双方都把削弱或保护战争潜力作为赢得战争胜利的重要手段,空袭的规模和范围达到了空前程度。因此,参战各国更加注重城市防空的基础设施尤其是民防工程建设,以有效地保护居民和经济目标,减少空袭造成的损失。整个二战中,英国本土落弹7万余吨,伤亡仅14.7万人,大大低于第一次世界大战。而德国在战前就构筑了大量防护工程,因而德国虽然从1941年开始即遭到美英两国的战略轰炸,但直到1944年,其军火生产还在稳步上升。即使是遭到原子弹袭击的日本长崎,搬进坑道内的造船厂和鱼雷车间,不仅没有人员伤亡,而且照常开工。

冷战结束后,民防工程的地位作用不仅没有降低,反而随着高新武器装备在战争中的大量运用,显得更加重要。海湾战争中,伊拉克的巴格达和巴士拉等大中城市,正是由于建成了数量较多、标准较高的防护工程,才在多国部队42天的狂轰滥炸中,保证了较低的军民伤亡率。科索沃战争中,弱小的南联盟,面对以美国为首的强大北约长达78天的高强度轰炸,仍然保存了85%以上的军事实力,不能说与其平时构筑的大量的民防工程不无关系。它充分说明,对付现代高技术空袭,民防工程仍然是主要的、基本的防护手段。

坚固:在于平时的投入

国外不少专家在分析民防工程的发展历史后认为:花在民防工程计划上的费用具有很高的价值。因民防工程具有防空抗灾双重功能。因此,不少国家投入较多资金用于民防工程建设。前苏联每年用于民防工程建设的投资为50-60亿美元,截至其解体前总投资超过2000亿美元。美国的民防工程投资每年约10多亿美元,近几年仍在不断增加。英国、芬兰等国家的年度民防工程经费预算也都在1亿美元以上。

有了充足的经费作保障,国外民防工程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普遍发展较快,一些国家人均占有防护工事甚至达到了4平方米以上。在具体做法上,各国则各有所长。

美国民防建设的重点是修建掩蔽设施。可以说,美国的地下军事设施是世界上最先进的。例如,在核战情况下指挥北美方面战争的斜阳岭指挥所,坑道贯穿花岗石山体的一半,成为一个庞大的人造地下宫。在1.8公顷面积的地下城中,共建有15栋三层的钢筋混凝土建筑物。其中还设有一所医院和一座水库,并储备有30天的给养。这项工程堪称是世界上最大、最好和最坚固的核防护设施之一。此外美国还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因地制宜地建设民防工程。对全国的地下建筑、天然洞穴以及住宅的地下室进行全面调查,以确定它们做为防护工事使用的可行性。二是鼓励私人建造简易掩蔽部。对那些在建设工业企业和居民住宅过程中附带构筑地下掩蔽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并在财政上给予部分支持。三是制定法律、法规,为民防工程建设提供法律保障。1996年至1999年,克林顿总统专门签发了《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等多项总统行政命令。这些措施极大地刺激了美国民防工程的建设。其结果是,建成了大约60万个基本适用的掩蔽部,城市中75 %的建筑物都有地下室,总面积达6亿5千平方米。


南联盟由于长期受战争威胁,且国土面积较小,经不起战争的长时间消耗,因而对民防工程建设的重视程度不亚于军队建设。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南以 “像100年不打仗那样进行建设,像明天就打仗那样进行准备“的态度,在全国修建了大量坚固的民防工程。如深埋地下30米以上、装有先进电子设备、掩体可抗 3000度高温的首脑指挥工程;有4英尺厚的砼防护层、2英尺厚的钢筋砼防爆门、用以掩蔽飞机和导弹的防护工程;城市地下四通八达的道路网和商业街等。这些工程内生活设施齐全,密闭性能良好,儿童甚至可以在外面漫天的轰炸中安然入睡。这次南联盟面对北约的空袭断然解除宵禁和灯火管制以显示其不屈的决心,从一个侧面也说明了他们对自己防护工程的自信。

瑞典是北欧唯一没有参加北约的一个中立国家,采取“武装中立“政策已达 170年之久,长期处于和平环境之中。但瑞典却从来没有放弃过增强国家整体防御力量的努力,它将民防与军事防御、心理防御、经济防御等同作为其总体防御的重要组成部分。瑞典认为,从缩短隐蔽需要的时间和尽量减少损失的角度看,数量多、规模小的掩藏部,比数量少、规模大的掩蔽部理想。至今,全国已建有民防地下掩蔽所6.6万多处,600多万床位,可容纳700万人,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 85%。目前,瑞典仍以每年5.5亿瑞典克朗的资金用来修建掩蔽部,使掩蔽部的数量以每年15-20万个的速度增加。

建设:寓于平战结合之中

民防工程建设通常耗资巨大,维护保养任务繁重。为在保证民防工程总数量的增加的前提下尽量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各国普遍采取了“平战结合“的建设方针,使民防工程最大限度发挥社会和经济效益。除少数专用的军事设施外,大多数国家的民防工程都是平战两用的,战时作为掩蔽部,平时为生产、生活服务。

日本政府认为在未来战争中城市防空最理想的方法是实现地下化,建设地下城市。因此,日本通过国土开发计划和城市建设计划,采取平战结合的方法,大量构筑地下街、地铁、地下停车场以及地下发电厂、地下油库等地下工程。其中,地下街已经成为日本城市建设的一个突出特点。日本地下街的建设是由政府作出规划,通过招商由私人公司本着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进行投资建设,政府给予优惠政策或低息贷款。目前在全国20多个大中城市建有100多条地下街,总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尤其是东京、大阪、名古屋、京都等大城市发展最快。如东京地下街遍布全城,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地下街就有17条,其中东京火车站前的八重洲地下街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为便于管理,日本较大型的地下街都设置有地下救护中心监控室,通过闭路电视监视系统,温感、烟感报警系统,燃气报警和通讯系统等,对地下活动掌握得一清二楚,一旦发生意外,能及时进行处置。

德国历史上经历过许多战争,并且二战后东、西德长期对峙,所以对民防工程的“平战结合“功能考虑得比较周全。就一般私人住宅防空设施来说,除具备 “三防“功能外,其他功能亦很齐全。为防坍塌,在设计和建造上要求民防设施具有较好的稳定性,横向跨度不能太大,而且两侧要留有出口。再如为防火灾,建造材料特别是门窗必须用防火材料。还有对地下室空气过滤要求非常严格,各种紧急出口通道设计比较合理。对于公共防空设施则要求更高。波恩市的一所地下医院,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设有460张床位,编制126名医务人员。该医院完全按战时需求设计和建造。消毒间、手术室、病房、婴儿室、饮水处理站、污水泵站、空气净化室、制冷设备房间、电力机房、物资仓库等各种医疗救护和勤务保障设备一应俱全,并且具备“三防“功能。像这样的地下医院德国共有92所,其中还有几所拥有上千张床位。它平时能部分接治病人,战时能在接到命令后的 24小时内全部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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